中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政策
发布部门: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4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020年,中山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和《广东省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中山市委、市政府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政法系统专题学习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印发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工作,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政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二、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一)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一是以法治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印发《中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汇编》等,为开展应急处置提供法治保障。通过全省率先启动发放失业补助金、创新“联镇安商”人社服务模式、出台法治服务保障20条措施等助力复工复产。二是依法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稳定。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抓好治安管理、市场监管、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等执法,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和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等工作。三是持续开展防疫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无人机普法、视频短信、视频彩铃、线上课堂、微信微博、抖音普法等平台,传播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二)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一是聚焦行政体制改革。优化镇街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印发21个涉改镇街“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充实镇街行政执法力量,下达各镇街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编制。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累计委托镇街实施55项商事登记权责、81项工程建设权责,收回5项权责,将267项民生相关事项延伸镇街办理。印发《中山市镇街依申请事项权责清单(2020年版)》,公布授权调整2521项行政执法事项给镇街行使。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等6大行动,下放商事登记、工程建设等方面的管理职权。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年共签发267类超过1300万张电子证照,657个事项启用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调用量超219万次。100%实现“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比例提升到83.5%,制定第一批“免盖章、免签名、免证办”清单。率先以公证法律意见书形式延伸服务,破解不动产继承审批难题。四是政务服务质量大提升。搭建政务云平台两大资源池和信创云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地理空间“一张图”平台。7大类3362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可办率达100%。“粤省事·中山”累计上线796项服务。“粤商通”上线397项服务,注册企业超过23万家。全国首创引入电子公证商品房网签备案,实现异地远程网签。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成中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年公示的行政许可数据及行政处罚数据超过130万条,国家红黑名单超过870万条。建成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实现核查634478次,匹配红黑名单95853次。(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深入推进民主立法。选取25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起草地方性法规《中山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完成政府规章《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中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修正,在全省率先制定政府规章《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三是建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在全省率先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并统一对外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强化行政文件的清理减负。清理一批历史遗留的、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阻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僵尸文件”,废止各类文件226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宣布取消证明事项共77项。(四)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决策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一大批重大项目均经过部门法制审核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把关。压实部门及镇街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责任,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围绕“交通攻坚年”目标,组建交通项目专业律师团队,为重点交通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将中山市住宅停车收费议价规则、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等2个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范围,纳入事项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决策。三是加强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市政府全年共召开常务会议39次,集体研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向社会招聘2020—2025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中山市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通过成立统筹协调机构、梳理下放事权、组建队伍综合执法等措施,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中山市加快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在市、镇街两级的应用全覆盖,成为全省首个在镇街上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地级市。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印发《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行行政指导、柔性执法、文明执法。以复制推广“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工作为抓手,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四是加大涉及民生领域监管力度。在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获评A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哨点建成全省示范工程。全市755家学校食堂率先在全省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量化灭“C”率100%。率先成为广东省首批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试点城市,建立基金追回诉讼长效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同时对康复理疗项目实施审计检查。(六)持续优质高效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发布中山市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事项达2503项;试点镇街发布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事项达1598项。二是深入开展解读回应工作。用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媒体矩阵,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措施等进行解读。采取政策宣讲会、政策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解读推广重大政策。三是增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月度监测和通报。市、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市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206件,办理政协提案224件。全年我市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122件。二是坚持依法开展审计。就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等事项开展审计。首次实现对全市67家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大数据审计全覆盖。三是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建立并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通报、督导、考核”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82件,同比增长127%。四是及时回应咨询投诉。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已整合33个部门56条热线,全年共受理诉求1623906件次。(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联席工作会议征集意见建议,为乡村振兴、深化法治教育提供法律支持。全年开展法治宣传和举办专题讲座1279场,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489份,调解化解矛盾纠纷99宗。二是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建立“援调对接”工作机制,发挥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优势。逐步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对接,形成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互补。通过调解平台线上对接,实现在线申请调解、委派调解、申请司法确认等“一站式”对接。三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作用。开展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就全面集中行政复议权、专业化队伍建设等问题形成工作规划。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95宗。四是推动行政裁决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印发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搭建“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平台等措施,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示范创建试点工作。(九)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浓厚氛围。一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庭审旁听等制度。围绕《民法典》、预防金融诈骗与非法集资等内容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培训班等。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中山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文件,实现普法责任制的精细化和精准化,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大格局。三是深化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277个村(社区)全部完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其中,有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189家企业完成法治文化示范性企业创建活动。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我市在推进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制还需理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处于“磨合期”,个别镇街出现事权衔接不明确和不及时、协调机制运转还不顺畅、行政办事流程仍待完善等问题。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实践还需深化。在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制度、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素养等方面还有所欠缺。三是适应新形势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随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基层司法部门牵头或者协助的事项增多,“案多文多人少”的矛盾问题凸显。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和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一是从改革中谋求法治建设新发展。推动新一轮“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对标法治建设新要求,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确保“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开局良好。二是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以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优化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四是加强营商环境、市域社会治理顽症难题等重点领域立法和制度供给。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采取的整改思路和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科学制定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探索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新路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优化设置法治中山评估指标,推动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法治服务质效水平。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走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道路,统筹律师、公证、调解和行政复议等力量,优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培训教育。围绕政治素质、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执法信息化等方面,采取集中办班、分批轮训、网络教学等多种形式,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