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企业优惠政策

关于茂名市金叶发展公司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有关问题的复函

政策
发布部门: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22日 政策文号:茂府办函〔2008〕123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市财政局:你局《关于核定茂名市金叶发展公司国有资本收益的请示》(茂财企业〔2008〕8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一、同意按一年一定、核定收益、确定上缴比例的办法,收缴市金叶发展公司的国有收益。二、经你局核定的茂名市金叶发展公司2007年国有收益按60%的比例上缴作国有收益,40%留作企业后续发展资金。即应上缴的国有收益为17947335.95元,留作企业后续发展资金为11964890.64元。二OO八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财政利润分配函抄送:市茂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茂名产业园区

广东茂名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茂名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招商中心
400-162-2002
  • 联系我们
  • 企业入驻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

立即获取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