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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政策文号:东府办〔2012〕97号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2012〕97号

关于转发《“十二五”粤桂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政府《印发“十二五”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通知》(粤府〔2012〕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推进粤桂战略合作,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区域合作发展总体要求以及《国务院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平台,以全局眼光谋划战略合作,共同构建互利共赢合作与发展新格局的重要部署。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学习领会粤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内容,吃透框架协议各个领域合作要求,结合“十二五”规划工作,加强工作对接,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积极探索谋划重点领域的合作。各镇街、部门要结合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任务要求,发挥我市制造业发达、产业配套完善的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加强与广西在产业对接、经贸往来、劳务输出、物流服务、商贸会展、港航交流、旅游协作等领域对接与合作。积极创新合作机制,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不定期组织企业开展交流,鼓励有条件、需转移的企业转移到河池发展。
三、要扎实推进与广西河池的对口帮扶。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广东广西扶贫协作计划纲要》,今年3月,市政府与广西河池市政府签署了《广东省东莞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对口帮扶扶贫开发项目合作协议书》,明确了两市“十二五”对口帮扶工作重点任务,各有关镇街、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完成对口帮扶任务。市经协办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按计划落实扶贫资金,完成实施扶贫开发示范村建设等帮扶任务。与河池市11个县(市、区)结对帮扶的11个镇街要加强工作对接,制定帮扶计划,深化合作内容,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组织、人力资源、经信、旅游等部门要按职能落实协作任务。积极开展卫生、农业、环保、生态、城建等领域的协作,形成多层次、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合作新格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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