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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关于印发《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科技局《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东莞市科技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市科技局一、背景与意义  市政府为切实推进科技强市建设,决定从明年起,连续五年,每年拿出不少于10亿元,投资建设一批科技基础设施,引进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新兴科技产业。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精神,根据市主要领导的部署和要求,由科技局牵头,会同财政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等相关部门,开展全市科技调研工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二、目的与内容(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摸清我市科技发展现状和特点,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研究发展趋势和重点,提出配套政策和措施,提交研究报告和方案,以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二)调研内容1、摸清目前我市科技发展现状,包括创新能力、基础设施、科技产业、科技企业、人才队伍等。2、了解当前我市科技政策环境,包括已出台的政策及落实情况、还存在的政策空白,急需制定的相关政策等。3、研究分析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包括科技发展特点、科技前沿、尖端技术等。4、借鉴境内外的科技发展经验,特别是深圳、广州、苏州、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等城市和科技园区,特别是他们在科技投入、科技产业培育、科技政策配套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与做法。5、提出我市科技发展重点热点,包括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重大项目建设等。三、目标与任务  通过调研,要实现两个主要目标和完成四项研究任务。(一)两个主要目标1、提出政策  提交《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起草说明。2、起草方案  提交《东莞市科技中心(松山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科技中心建设方案》)。(二)四项研究任务  围绕实现以上两个主要目标而开展四项专题研究,提交八个专题研究报告:1、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2、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与深圳、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报告》和《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报告》。3、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产业集群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4、科技企业研发专题研究  提交《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东莞市民营企业研发现状与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四、范围与对象(一)调研范围  以东莞市为主,同时重点考察深圳、广州、苏州、香港,研究分析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二)调研对象1、东莞市――镇区,全市32个镇区。――部门,与科技、经济有直接、密切联系的部门,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等。――企业,按企业性质(即国有、集体、民营、外资,其中外资又可以分为独资、合资、合资合作)分类,针对每一种类别的企业选择10―20家作为调研对象。2、深圳、广州、苏州和香港、台湾及新加坡――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科技园区。――重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重点高新技术企业。3、各类行业协会4、有关专家学者――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的有关领导和专家。――著名高校的科技经济研究专家学者。――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专家学者。五、方式与方法(一)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主要采取书面调查、座谈会、走访考察、专家咨询相结合等方式进行。1、书面调查  制定书面调研提纲及调查表格,发至相关企业、镇区和部分科技机构。2、座谈会  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有关部门、镇区、企业、科技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就某一个专题进行研究探讨,广泛听取意见。3、专家咨询  就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请教国内外的专家学者,咨询专家意见。4、走访考察  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城市、部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与走访,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二)调研方法1、借助外力  积极争取上级科技部门、专业机构和有关专家的支持。邀请国内专业研究机构,包括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北京大学经济地理研究所、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等参与调研。2、整合资源  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特别是研究力量,同时提供历年来相关文件资料、发展指标等,集聚充足的研究资源。3、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完成本次调研派发的调研任务。六、机构与人员  成立调研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冷晓明担任组长,由市科技局局长叶景图、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尹景辉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科技局、财政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外经贸局、人事局、民营办抽调人员组成,并聘请科技部研究中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科院等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调研工作组下设文秘组、联络组,文秘组主要由市科技局、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东莞理工学院、市委政研室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调研提纲、调查表格、《若干意见》和《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的起草;联络组主要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科、高新技术产业科组成,主要负责联络、协调工作。七、要求与分工(一)调研要求  本次调研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意见的具体行动,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求每一位参加调研的同志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每项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资料、认真思考和总结分析,共同努力,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调研工作任务。(二)调研分工市科技局1、负责此次调研的统筹安排、联络协调。2、负责调研提纲与调查表格的制定。3、负责起草《若干意见》,协助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起草《科技中心建设方案》。4、负责与各专题研究的配合。5、负责调研工作组的文秘组、联络组的工作。6、负责收集汇总有关资料。财政局1、提供近年来我市财政科技投入情况。2、提供周边城市的财政科技投入情况。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管委会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2、负责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3、负责起草《台湾新竹科技园、新加坡科技园的发展专题研究报告》和《科技中心建设方案》。4、提供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发展现状、政策措施等有关资料。东莞理工学院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2、负责协助科技部研究中心开展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协助起草《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市委政研室1、派人参与调研工作组文秘组。2、负责东莞市与深圳、广州、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3、负责起草《东莞市与深圳、苏州科技发展比较专题研究报告》。4、提供近年来我市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研究报告和有关资料。发展和改革局1、负责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2、负责起草《东莞市科技产业发展专题研究报告》。3、提供我市“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资料。4、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经贸局1、负责装备制造业科技发展专题研究。2、负责起草《东莞市装备制造业科技发展专题研究报告》。3、负责提供近年来我市工业经济有关资料。4、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外经贸局1、负责外资企业研发专题研究。2、负责起草《东莞市外资企业研发专题研究报告》。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民营办1、负责民营企业研发专题研究。2、负责起草《东莞市民营企业研发专题研究报告》。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人事局1、提供我市近年来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2、提供我市近年来制定的人才政策及周边城市的人才政策情况。3、提出科技发展相关建议。国家科技部研究中心1、邀请作科技基础设施专题研究。2、邀请起草《东莞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题研究报告》。北京大学经济地理研究所1、邀请作产业集群专题研究。2、邀请起草《东莞市产业集群专题研究报告》八、步骤与安排(一)调研工作1、5月15―6月15日,书面调研提纲和表格的发放、收集和分析,文献资料的收集分析,镇区、企业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2、5月18―22日,考察苏州市及苏州开发区。3、5月23―28日,考察深圳市、广州市。(二)汇总综合6月20日,各有关部门分别起草各自负责的专题研究报告,并由调研工作组文秘组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初稿。(三)汇报与征求意见7月1―15日,依次向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及时做出修改。(四)修改完善1、7月16―31日,根据市领导的意见和征求部门意见,综合修改,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第二稿。2、8月1―30日,召开座谈会,进一步讨论修订完善,拿出《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第三稿。(五)上报审批  9月,将《若干意见》、《科技中心建设方案》及六个专题研究报告一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力争在“东莞科技合作周”期间颁布有关决定和方案,并通过合作周这一平台策划引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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