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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29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2007〕5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要求以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日

 

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要求及市政府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安委会特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整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指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实施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内容和职责

此次大检查由各镇街、各部门结合本镇街、本部门的特点和职责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执行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

(一)公安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民爆物品使用安全;

(二)交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公路营运,尤其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和车站、码头和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配合海事部门检查督查渡口渡船安全;

(三)建设和城建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建筑施工安全、燃气管理安全;

(四)经贸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民爆用品生产、销售安全;

(五)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检查督查非法开采非煤矿山资源问题;

(六)农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拖拉机安全管理;

(七)水利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水库、小水电站、大坝和在建水利项目安全,做好防洪工作;

(八)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所属的企业安全管理;

(九)海洋渔业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渔船非法载客和休闲渔业安全;

(十)质监部门重点检查锅炉、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

(十一)旅游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旅游景区安全和星级宾馆安全管理;

(十二)教育部门重点检查督查学校安全管理;

(十三)安全监管部门检查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安全;非煤矿山安全,掌握相关行业督促情况;

(十四)广播电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不断促进全民安全意识的提高;

(十五)海事部门重点检查督查水上交通安全,乡镇渡口渡船安全;

(十六)供电部门重点检查所属电力生产企业、供电企业和输变电线路安全;

(十七)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按职责分工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

三、方法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镇街政府检查和市有关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检查阶段,时间: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

5月
20日
,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部署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要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发现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落实部门、人员限期完成。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立即停产或取缔。

(二)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查阶段,时间:

5月
21日


5月
23日
,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组成6个督查小组对各镇(街)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分组如下(安排表和联络员见附件一):

第一组(督查镇街:樟木头、黄江、塘厦、凤岗、谢岗、清溪)

组长:符基英(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员:苏炳坤(市安监局)

尹慕涛(市公安消防局)

谢德武(市总工会)

第二组(督查镇街 :长安、虎门、虎门港、沙田、洪梅)

组长:刘东兴(市质监局副局长)

组员:叶晃照(市安监局)、

陈浩宇(市公安消防局)、

袁玉岗(市监察局)

第三组(督查镇街:常平、东坑、桥头、横沥、石排、企石)

组长:王钊鸿(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组员:何兆坚(市安监局)

黄  庆(市公安消防局)

温健锋(市工商局)

第四组(督查镇街:莞城、南城、东城、寮步、大朗、大岭山)

组长:梁均耀(市公安局副局长)

组员:蒋鹏程(市安监局)

郭如峰(市公安消防局)

尹沛通(市国土局)

第五组(督查镇街:麻涌、中堂、万江、高埗、石龙、松山湖)

组长:陈  锋(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组员:邹友初(市安监局)

王明臣(市公安消防局)

刘选安(市城管局)

第六组(督查镇街:道滘、石碣、望牛墩、厚街、茶山)

组长:陈汉驰(市劳动局副局长)

组员:陈俊明(市安监局)

王  冬(市公安消防局)

钟润广(市水利局)

各督查组必须由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告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时报市安委办备案,并督促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领导负责大检查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切实制定详细的大检查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请各镇街将本镇街大检查实施方案于

5月
15日前
报市安委办。

(二)各镇街各部门的检查组和督查组都要由领导带队,并有专业人员随队,对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对检查的单位要做好登记,对发现的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限期内落实整改。

(三)

5月
23日前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向市安委办上报此次大检查的总结报告;

5月
28日前
,各督查小组要向市安委办上报督查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内容包括:检查督查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检查督查人数、检查督查的企业数、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等方面,并附隐患整改情况表。市安委办将汇总有关情况后上报市政府和省安委办。

(联系人:李沛均,电话:22229839,传真:22229811,电子邮箱:dgajj@sina.com)

 

附件:1. 东莞市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安排表(略)

2. 东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登记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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