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优惠政策

广东东莞产业园区

广东东莞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投资流程

土地招拍挂

厂房价格

注册公司

优惠政策

广东东莞投资流程

外商投资
买地自建
厂房租赁
写字楼租赁
公司注册
优惠政策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8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函〔2006〕67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松山湖管委会、虎门港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镇、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建设现代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营造优美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区及松山湖、虎门港要高度重视辖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作为整个市容环卫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严抓不懈,落实专人、专项资金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如进行“绿化进村、卫生进家”活动等),将有关业绩纳入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中,并要求占有相当比例的分值。
二、市、镇(区)财政要将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相关单位及村(社区)有关部门亦要加大市容环卫宣传的经费投入,确保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三、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爱卫办、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创新形式,多想好办法、多出好点子,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爱护市容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使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走进千家万户,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外来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环卫意识,力争市容环卫(绿化)知识和相关规章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媒体要对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动态及时跟踪报道,真正做到电视有像、广播有声、报纸和网站有文,全方位推动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报道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由市城市管理局和东莞广播电视台通力协作,制作相关市容环境卫生宣传专题片、公益广告片(如《东莞环卫》、《东莞新貌》、《东莞社会公德》等),在东莞广播电视台及各镇区广电站滚动播出;各级广播电视台要设立专版栏目,坚持每天播出市容环卫宣传报道1条以上;东莞广播电视台的广播频道要坚持每天在《新闻联播》等栏目播出市容环卫宣传报道;各镇区广电站、镇区报及有关刊物也要加强市容环卫宣传的公益性广告数量。
二是《东莞日报》等报刊要将市容环卫宣传列入今年的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策划、周密组织,投入力量,确保版面,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制作《东莞环卫》、《绿色家园》、《东莞是我家,清洁靠大家》、《马路天使》、《城市美容师》等市容环卫宣传的专版专栏。
三是中国东莞、东莞阳光网等网站要在网站显要位置放置市容环卫宣传的公益广告、标语等,并长期、及时刊登有关市容环卫宣传的动态报道。
四是各镇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编发市容环境卫生宣传工作简报,集中、简略的公布整个市容环境卫生宣传的工作动态。
五是要积极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知识宣传会”、“东莞环卫先进事迹报告会”、“征集爱护环境卫生签名”、“市容环卫意识问卷调查”等活动,贴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组织“东莞环卫先进人物评选”、“东莞环卫先进镇区、社区(村委)评选”、“东莞优秀城市美容师评选”、“东莞城市风采”摄影比赛等活动,扩大市容环卫宣传的阵势;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公司分别向广大用户发出公益宣传短信,倡议全民参与“爱护环境卫生”。
四、市直属各相关职能部门、机关单位、工厂企业、学校及各镇区、社区(村委会)要利用多种媒介如电视、报纸、广播、海报、宣传小册子、社区阅报栏、横幅、公益广告、报告会、文艺表演活动、编写简报等多种形式立体式开展市容环卫(绿化)知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并要组织落实辖区内有关单位、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工作,全面提高市民群众和外业员工的综合素质、环卫(绿化)意识,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学校师生、市容环卫管护人员走上街头、走进千家万户派发温馨倡议书,将市容环卫宣传活动深入到机关、工厂、学校、医院、住宅小区和大街小巷,深入到社会每一个角落,使市容环卫(绿化)知识和相关规章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在市区和各镇主干道两旁、立交桥、人行天桥、公交车站亭、公园(广场、景点)、各村(社区)显眼位置上悬挂公益市容环卫宣传标语;在全市城巴、出租车上张贴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各服务行业的用具外包装印上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标语。
六、各镇区及松山湖、虎门港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强各项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的建设和完善,加强市容环卫(绿化)的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七、市城市管理局要负责通过培训、经验交流会、报告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各镇区及松山湖、虎门港市容环卫管理人员及环卫(绿化)作业人员进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队伍自身的素质和水平。
八、各镇区及松山湖、虎门港主管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市容环卫宣传活动的各项统计和总结工作,以书面形式每月上报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松山湖、虎门港管委会及市城市管理局要将市容环卫宣传工作将纳入年度的量化考核。
九、东莞市环卫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组织力量认真落实主管部门委托的各项宣传培训工作,并深入各相关部门、镇区、环卫所及学校、工厂企业开办市容环卫知识讲座、专题报告以及提供先进的环卫产品、技术服务资讯等,在环卫相关资料、技术和管理上给予有关单位大力的支持。
十、为进一步提高市环卫行业协会会刊《东莞环卫》的质量,扩大其影响力,不断提升《东莞环卫》的档次和品位,增强稿件来源的广泛性和专业性,成为环卫行业及环卫专业人士之间交流和沟通的平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市容环卫宣传工作,全面推动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要求各镇区及松山湖、虎门港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东莞环卫》编辑部的各项工作,于2006年3月30日前确定本单位1名工作人员作为《东莞环卫》通讯员,并将人员名单统一送交市环卫行业协会办公室。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工业企业选址
  •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工业用地信息
  •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现成厂房租金
  •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仓库冻库租购
  •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招商引资政策
商务咨询服务
  •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注册公司选址
  •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产业政策匹配
  •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咨询服务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2-2002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招商
  • 租购厂房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