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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东莞市2016年重大预备项目计划》的通知

政策
发布部门:东莞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5日 有效性:政策是否有效未知,请慎用
东府办〔2015〕110号)的要求,强化年终考核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工作扎实、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被动应付,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实行当年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与下年用地指标等资源配置挂钩制度,对重大项目推进力度大、建设成效好的镇街(园区)奖励用地指标,并在申报重大项目时予以适当倾斜。严格落实重大项目退出机制,对项目单位投资意愿不强,以种种理由延缓开工,目标任务完成差,或开而不动、促而不进的项目,取消其重大项目资格,收回已配置的用地指标及相关优惠政策。
七、加强信息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项目所属部门,以及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须按月份、季度、年度书面向市重大办报送进度信息等相关情况。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全面,特别是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市重大办要跟踪、检查和监测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市重大项目信息库,每月分析市重大项目的运行动态,并及时向全市通报。
附件1:东莞市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xls
附件2:东莞市2016年重大预备项目计划.xls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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