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招商引资

广州推新引进重点企业决策层奖励政策 最高400万元/人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为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企业来穗投资,推动新引进项目加快落户落地,广州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促进企业加快落户若干办法(试行)》,围绕新引进重点企业的决策层激励、办公支持,以及写字楼、中介机构招商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构建全链条落户服务体系。
一、明确“新引进重点企业”认定标准。《办法》界定,“新引进重点企业”需满足本办法实施后新引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注册后(其中工业企业需在项目投产后)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广州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地产类企业除外。这一标准既聚焦企业实际贡献,又排除了非产业类投资,确保政策资源精准投向实体经济领域。
二、决策层人员专项奖励政策。针对新引进重点企业中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决策层人员,《办法》提出按其个人在该企业工资薪金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为保障政策效能,奖励设置了明确边界:单个企业奖励期限不超过2年,奖励人数不超过15人,个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即符合条件的个人累计奖励金额最高可达400万元。此举旨在通过直接激励核心决策团队,提升企业落户广州的意愿和信心。
三、办公用房租金补贴支持。新引进重点企业在广州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可按租金参考价的一定比例获得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办法》同时明确,享受补贴期间办公用房不得转租,确保补贴资金真正用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降低企业初期运营成本。
四、特别重大产业项目“一企一策”保障。对于特别重大产业项目的企业,广州将在落户奖励、土地使用、产业基金投资、员工安家补贴、子女就学、申报人才绿卡等方面给予“一企一策”支持。具体支持内容将结合企业投资强度、产业带动能力、地方经济贡献等实际情况个案处理,通过定制化服务破解重大项目落地过程中的个性化难题。
五、商务写字楼品质提升激励。为优化城市商务环境,《办法》对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机构评定的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分别给予每栋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商务楼宇的升级改造、功能完善或楼宇招商,推动商务载体提质增效,为企业提供更高品质的办公空间。
六、社会中介机构招商协同支持。广州积极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在招商引资中的桥梁作用,支持各区对引进符合广州产业发展方向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新兴产业项目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奖励或补助。对签订招商合作协议的中介机构,为吸引企业来穗投资而组织的推介会、研讨会、产业交流会等招商活动,按活动支出的30%给予补贴,单项活动补贴不超过20万元,单个中介机构每年累计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形成政府与市场协同招商的良好格局。
七、奖励补贴资金高效拨付机制。为确保政策红利快速兑现,《办法》明确市财政管理部门根据审定名单,及时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所在区;涉及个人奖励的,资金将直接拨付到获奖个人,减少中间环节,提升资金拨付效率,增强企业和个人的政策获得感。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广州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商引资的重要举措,通过靶向施策降低企业落户成本、激励核心人才、完善配套服务,将进一步增强广州对国内外优质企业的吸引力,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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