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新政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 专项经费赋能科创发展
科技创新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2日
为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州市近期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双向发力,将社会组织纳入科技创新体系。新出台的《广州市激发社会组织创新能力实施办法》明确以专项经费支持符合标准的创新项目,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流程简化等举措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推动社会组织在科技研发、社会治理等领域发挥更大效能。
一、构建社会组织创新生态体系
2024年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实施办法》,首次将社会组织创新活动整体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根据政策框架,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经费将重点支持三类创新行为:一是跨领域协同研发的技术攻关,二是公益服务链的数字化改造,三是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实践。配套措施包括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30%的研发成本补贴,并建立创新成果转化绿色通道。
二、强化全周期政策支持链条
在制度设计层面,广州市采取"培育-激励-保障"三位一体模式。对于新设立的社会组织,取消验资报告前置要求,办理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在运营阶段,实施创新绩效分级评价制度,对评级优良的机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2023年全市已建成21个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累计孵化科技类社会组织超200家,其中12家入选省级创新示范单位。
三、完善创新要素供给机制
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多部门建立动态资源池,包括:设立年度规模5000万元的公益创投基金,重点扶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建立社会组织创新人才库,与本地高校联合开设专业技术培训课程;在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中,将创新能力权重提升至25%,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深化共建共治共享实践
政策实施后,广州市社会组织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在黄埔区,某产业联盟开发的智能环保监测系统已应用于12个工业园区;天河区社会组织设计的社区矛盾调解云平台,累计处理纠纷案例逾万件。下一步,广州市计划扩大专项经费覆盖范围,重点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创新合作项目,预计2025年前带动社会资本投入超5亿元。
通过系统性政策创新,广州市正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科技创新格局。最新统计显示,全市社会组织年均创新成果转化率较政策实施前提升17%,成为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