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深圳园率先响应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招商引资注入新动力
科技成果转化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财政部近期发布通知大幅下放科技成果转化权限,此举显著优化了科研机构自主决策机制,为各地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提供关键制度保障。政策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强化收益激励及鼓励地方创新等举措,全面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一、政策核心突破释放科研主体动能
新政明确中央级高校院所对科技成果拥有转让、许可及作价投资的完全自主权,仅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领域需主管部门审批后备案。尤其对国有股权管理实行分级授权: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股权转让、划转等事项由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纳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监管的,则要求公司精简决策程序。北京某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表示:"过去作价投资需层层报批,如今备案制使成果转化周期缩短60%以上。"
二、定价机制改革强化市场化运作
新规取消强制资产评估要求,允许科研单位自主选择是否评估。对于协议定价交易,引入"校内公示"制度保障透明度。深圳虚拟大学园近期实施的专利许可案例显示,通过校内公示后直接定价的模式,使技术交易成本降低30%。同时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全额留存制度得到延续,明确资金优先用于科研人员奖励及研发再投入,某部属高校去年转化收益的52%已反哺核心技术攻关。
三、地方创新试验田加速政策落地
财政部授权各地财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长三角、粤港澳等地区正积极探索区域特色模式。上海张江试点"科技成果转化负面清单",除禁限领域外均实行备案管理;苏州工业园建立"先使用后付费"的专利开放许可机制,已促成47项中小企业技术合作。中关村科技园近期将出台作价投资企业产权登记属地化管理方案,预计每年超200家科技企业受益。
四、国有资产管理构建差异化路径
针对科技成果类国有资产特殊性,新政授权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产权登记,避免与一般经营性国有资产混同管理。成都某高校资产管理负责人证实:"过去作价投资企业需赴京办理产权登记,现在属地办理使企业设立效率提升70%。"西安高新区探索建立"成果转化资产备案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与风险防控的平衡。
通过政策组合拳的实施,各地区招商引资工作获得实质支撑。合肥经开区依托新规推出"科技红娘计划",推动中科院系项目转化落地;东莞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的5项核心专利,在新政出台后三周内即完成作价投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持续完善,正成为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