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高标准部署海洋督察迎检工作 力促海洋生态与招商协同发展
海洋经济产业
所属地区:广东-汕尾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近年来,汕尾市将海洋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严格遵循生态优先原则。为全面落实国家海洋督察要求,汕尾市近期召开专题会议,系统部署迎检工作,强调以督察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海洋综合管理,为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海洋督察是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汕尾市要求各级部门深刻认识督察工作的严肃性,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体系,重点围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此前,广东省已召开动员会明确督察重点,汕尾市迅速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接省级要求。
二、构建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汕尾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十余个部门组成联合专班,建立“日调度、周汇总”工作制度。针对海洋执法、海岸带保护等关键环节,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巡查,累计核查重点项目三十余个。同步完善台账管理系统,确保材料提交准确高效。
三、强化舆论引导与公众参与
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开通海洋保护专题栏目,集中展示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品清湖新区等区域生态治理成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百余条,针对养殖用海、滨海旅游等热点问题建立分类响应机制。
四、建立长效整改与提升机制
汕尾市明确将督察整改与“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相衔接,重点优化招商引资项目环保准入标准。对督察期间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销号制”管理,同步举一反三完善海洋预警监测体系,相关经验已纳入市级海洋管理规范修订方案。
此次国家海洋督察为期一个月,重点核查围填海管控、海域海岛保护等政策落实情况。汕尾市表示将以最坚决态度、最严格标准配合督察,持续提升海洋综合治理能力,为沿海经济带建设提供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