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向高管看齐 政策激励技能价值提升
人才政策
所属地区:广东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3日
为激发技术工人创新活力,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相关意见,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可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这一政策通过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不仅提升技能人才获得感,更助力各地优化产业人才生态,为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提供人才支撑。
一、政策核心:构建与高管对标薪酬体系
2018年印发的意见提出,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全面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政策明确支持企业为相关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与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在薪酬结构上,鼓励试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推动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利益分配;同时支持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从多个维度构建与高级管理人员对标的薪酬体系,确保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回报与其技术价值、创新贡献相匹配。
二、地方实践:多维度落实待遇提升举措
各地结合实际推进政策落地,形成各具特色的落实路径。2022年,苏州出台高技能人才待遇提升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可对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年薪,部分试点企业中,相关人才年薪较政策实施前显著提升。2023年,深圳发布技能人才发展专项政策,提出对重点产业高技能领军人才给予股权期权激励,将技术革新成果与企业效益直接挂钩,推动技能人才从“按劳分配”向“按智分配”延伸。上海则在部分制造企业试点“技能与管理双通道”薪酬体系,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序列中可享受与中层管理人员同等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
三、企业响应:探索技能价值实现新路径
各类企业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落实方式。国有制造企业中,部分企业建立“技能专家年薪制”,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薪酬序列,明确其年薪上限不低于同级副职管理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侧重中长期激励,通过“项目跟投+技术入股”方式,让高技能领军人才参与新产品研发收益分配,部分企业核心技能人才持股比例达到管理层平均水平。行业龙头企业还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配套专项科研经费和带徒津贴,使其在待遇上与高级管理层享有同等话语权。
四、长远意义:以待遇激励激活产业发展动能
高技能领军人才经济待遇提升政策,对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与高管对标的薪酬设计,有效扭转“重管理轻技能”的传统观念,吸引更多青年投身技能岗位,缓解重点产业“技工荒”问题。同时,以待遇激励倒逼企业完善技能评价体系,促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落地,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在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中,技能人才待遇保障水平成为地方吸引优质项目的重要指标,助力形成“人才集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