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商引资

【深圳招商】广东商事改革释放市场活力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9日
广东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破除准入壁垒、完善退出机制等举措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招商引资与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五年多来,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深化,多项全国首创制度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形成可复制的“广东经验”。
一、改革引领制度创新突破
2012年启动改革试点以来,广东在制度设计上创造多项全国第一:在深圳市、珠海市等地率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破除创业资金门槛;推行“先照后证”审批模式倒逼审批流程重构;在国内首次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标准建立评估体系。2015年通过《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商事登记地方立法省份,确立改革法治框架。
二、多证集成简化准入流程
2016年全面实施企业“五证合一”,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整合至营业执照。次年推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深化住所登记改革明确“一址多照”规则。在自贸区开展“证照分离”试点,对116项审批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大幅削减办证环节。
三、电子化改革提升服务效能
2017年全省上线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实现“零见面”审批。同步推出电子营业执照,打通银行开户、报税等应用场景。2021年升级“粤商通”移动平台,提供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全周期掌上服务。智能审批系统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
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2018年推广简易注销程序,符合条件企业20日内可完成退市。建立注销“一网通办”平台,协调税务、海关等7部门数据互通。2022年在广州、深圳市试点的歇业备案制度写入国家《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赋予经营困难企业缓冲空间。
五、构建新型监管体系
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建立风险分类机制,对超300万户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推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1年建成市场主体综合信用画像系统,归集行政处罚等62类监管信息,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六、改革红利激活市场动能
改革推动市场主体数量实现阶梯式跃升。在疫情冲击下依然保持年均10%以上增长率,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600万户。新兴产业企业占比从改革初期的19%升至38%,市场主体活跃度连续五年居全国首位,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发达国家水平。
七、经验转化服务国家战略
广东累计形成146项改革经验被国家层面采纳。其中注册资本认缴制、企业年报公示等写入《公司法》修订案;“一照一码”模式成为全国统一标准。2021年国家部署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吸收广东自贸区分类管理经验,标志着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制度创新。
广东商事制度改革以制度创新打通市场堵点,带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通过准入便利化改革强化市场主体获得感,依托信用监管提升治理效能,为全国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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