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招商】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出台
招商项目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
佛山市近期推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新规,旨在促进招商引资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该办法延续地方支持政策,提升补贴标准并简化流程,助力优化能源结构,吸引更多企业投资光伏项目,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一、政策背景与持续实施
佛山市自2014年起实施分布式光伏奖补政策,该项目发展始终位居广东省前列。2019~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佛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原有框架。该政策响应国家可再生能源战略,旨在巩固佛山在光伏领域的优势地位,并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需求,确保了实施路径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二、补助范围与标准细化
此次办法明确补助范围为2019~2020年在佛山市建成并符合国家、省、市管理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涵盖工业、商业、交通、公共机构及居民家庭等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项目需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后方可享受补贴,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的日期确定建成时间。补贴标准定为每千瓦时0.3元,自项目建成次月1日起连续补助三年。须注意的是,已享受专项财政补助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不列入补贴范围,且拒绝审查或不按期申报的视为放弃资助。
三、申报流程与简化管理
项目申请采取“一年度一申报”原则,自建成次年起依据第一季度发布的通知逐年提交,逾期将自动失去资格。申报材料经过大幅简化,仅需提供并网验收证明及发电量数据,不再要求复杂附件。资金管理程序同步优化,由市财政局统筹发放,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率。供电部门负责定期审核项目运行情况,避免了冗余环节,提升了用户体验和公平性。该流程设计旨在降低企业成本,加速产业落地,促进更多投资主体的参与。
四、政策意义与发展影响
新办法的实施将显著推动佛山市光伏产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提高补贴标准和简化程序,提升项目投资回报率,从而加速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结构中比重的增加。此举有助于优化地方能源结构,减少传统能源依赖,并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长远看,这将吸引更多招商引资机会,特别是在高端制造和绿色技术领域,助力佛山市构建低碳城市框架。回顾2014年以来的政策历程,佛山已形成成熟的产业生态,新规预计为区域经济注入更强活力,符合全球能源转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