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化金融改革: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核心引擎
金融业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广东正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突破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强化招商引资与跨境金融合作,优化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区域金融开放创新迈向更高水平,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自贸试验区建设引领金融改革方向。2015年,广东明确将自贸试验区建设列为金融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新试验田”。通过整合政策优势,自贸试验区聚焦制度型开放,在金融领域开展多项创新试点,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为区域金融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力广东金融开放水平提升。
二、多维金融协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主线。广东金融系统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国际金融、产业金融、科技金融、民生金融、农村金融。依托自贸试验区平台,国际金融聚焦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贸易融资;产业金融重点服务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通过信贷、债券等工具支持产业升级;科技金融推动科创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服务;民生金融扩大普惠金融覆盖,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服务可得性;农村金融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形成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
三、跨境金融创新深化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广东深入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简化跨境结算流程,支持企业在国际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时,加强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探索跨境金融产品创新,吸引港澳及国际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合作,提升区域金融国际化水平和资源配置能力。
四、金融风险防控筑牢可持续发展基础。金融管理部门强调,防范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生命线。广东通过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强化对自贸试验区内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体系,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同时,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监管,规范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引导金融机构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广东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企业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激励惩戒机制。在自贸试验区内,通过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信用查询服务,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同时,对守信企业在融资、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便利,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营造诚信守法的金融生态,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六、金融开放创新助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托自贸试验区政策优势,广东引导金融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倾斜,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行绿色债券等方式,推动经济结构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等创新业务,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
七、金融服务优化提升区域发展软实力。广东全面优化金融服务,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在自贸试验区内,整合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降低融资成本。同时,推动金融科技应用,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进一步增强区域金融吸引力和竞争力。
八、自贸试验区与珠三角金融改革联动发展。广东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与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政策叠加效应,推动两地在金融创新、产业协同等方面的联动发展。自贸试验区的改革经验向珠三角地区复制推广,促进区域金融一体化发展;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基础和金融资源为自贸试验区提供支撑,形成“试验-复制-推广”的良性循环,共同推动广东金融强省建设迈上新台阶。
九、国际金融合作拓展全球资源配置空间。自贸试验区积极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入驻,鼓励设立外资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同时,支持本土金融机构“走出去”,在国际市场拓展业务,提升全球服务能力。通过举办金融论坛、招商推介等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合作,推动跨境金融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广东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
十、金融人才培养与引进支撑改革创新。广东注重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自贸试验区平台吸引海内外高端金融人才,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措施。同时,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兼具国际视野和本土经验的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智力支持。建立金融人才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内金融人才合理流动,提升整体金融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
十一、绿色金融发展助力可持续发展目标。在自贸试验区内,广东推动绿色金融创新,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开展绿色信贷,引导金融资源投向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建立绿色项目库,为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对接服务;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和认证体系,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十二、金融监管创新平衡开放与风险防控。为适应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需求,广东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金融监管模式,实施“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跨部门监管协调,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防范监管套利。同时,鼓励行业自律组织发挥作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约束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金融开放创新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
十三、农村金融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广东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为引领,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活体抵押贷款等业务,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和抵押融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站建设,提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助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十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激发创新活力。广东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建立科创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知识产权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开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创新业务;完善科创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降低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金融资本对接,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为区域经济创新发展提供动力。
十五、民生金融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广东聚焦民生领域,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在自贸试验区及全省范围内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推出信用贷款、续贷等产品,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对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发展消费金融,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完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的包容性和可及性,让金融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
十六、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撑高效运行。广东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支付清算系统,提升跨境支付效率;建设金融大数据平台,整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交易数据等,为金融机构提供数据支持;推动金融标准化建设,统一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提升金融市场透明度。在自贸试验区内,进一步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布局,引入国际先进的金融科技和基础设施服务,为金融开放创新提供坚实的技术和设施支撑。
十七、金融改革成果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自贸试验区为核心的金融改革,广东金融开放水平显著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增强,跨境金融合作深化,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金融改革成果带动了区域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吸引了更多国内外投资和人才,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推动广东在全国金融改革发展中继续发挥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