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获正高职称评审权 广东人才评价改革纵深推进
人才政策
深化改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
广东省近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向广州、深圳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同步扩大自主评审范围、优化评价机制,为人才发展松绑赋能,将进一步提升区域人才吸引力,助力招商引资和高质量发展。
一、下放评审权限,释放城市人才评价自主权。广东省明确向广州、深圳依法下放正高级职称评审权限,赋予两地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同时,向符合条件的地级市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向县(市、区)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形成层级分明的评审权下放格局。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省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也被纳入评审权下放范围,旨在通过权限下沉,让人才评价更贴近地方产业发展实际,满足区域重点领域人才需求。
二、扩大自主评审范围,赋能重点单位引育人才。改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新型研发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开展自主评审,让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拥有更多话语权。同时,鼓励条件成熟的创新创业园区、人力资源产业园区组建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面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评审服务,进一步拓宽人才评价覆盖面,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优化评价绿色通道,破解基层和技能人才发展瓶颈。广东省构建职称评价绿色通道体系,建立高级职称直报和认定制度,省、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针对粤东西北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改革明确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切实为基层人才减负。此外,畅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渠道,符合申报条件或获省级及以上奖项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认定,打破职业发展壁垒。
四、完善评价体系,提升职称评审科学性。改革提出完善职称管理政策,规范职称系列的专业类别和所属专业,构建分类明晰、等级完备、动态调整和定期发布的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和专业目录。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将设置到正高级,进一步健全职称等级体系。在评价方式上,创新提出在正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各职称系列专业也可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在副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面试答辩,增强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五、突出品德创新导向,树立正确人才评价观。改革将品德作为职称评价的首要条件,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突出创新能力导向,注重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专利质量和实际贡献,将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评价条件,将业绩成果推动行业发展的影响力、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破除“四唯”倾向。
六、开放评价服务,助力大湾区人才融合。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广东省将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纳入职称服务范围,消除人才评价的地域和身份限制。创新性提出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等举措,简化申报流程,提升服务便利度,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来粤发展,为招商引资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此次职称制度改革通过权限下放、机制创新、服务优化等一系列举措,将进一步激发广东省人才队伍活力,提升人才评价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