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专项资金激活文明建设新动能
优惠政策
所属地区: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2日
江门市通过设立年度专项补助资金,有效激发了各级部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热情。该机制将绩效考评与经济激励相结合,既规范了城市管理工作标准,也为招商引资营造了更优质的软环境。创新性的评估体系和透明的结果运用,推动形成了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
一、创新激励机制构建文明城市生态
去年12月正式实施的《江门市创文绩效激励办法》,标志着该市文明城市建设进入制度化阶段。方案设计的核心在于设立总额800万元的专项资金池,通过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投入保障资金可持续性。这个创新机制突破传统考评模式,将第三方独立测评权重设置为90%,行政部门日常督查仅占10%,最大限度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考评维度覆盖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民素养等综合指标,形成多维度的文明创建评价体系。
二、分级激励制度激发全域创建活力
激励机制采取分级分类设计:在区域层面,按年度考评排名划分三个奖励阶梯,对应4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差异化补助。在部门层面,设置四档激励标准,从最高15万元到基础性4万元补助,覆盖前15名单位。2017年度区域考评中,蓬江区以系统性创建工作获得最高补助;市直单位序列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机构分获前两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机制同时预留个人表彰通道,每年遴选不超过35名杰出贡献者进行嘉奖,形成点面结合的全方位激励网络。
三、科学评估体系强化结果公信力
整个评估过程采用"双重验证"机制:专业第三方机构通过暗访调查、数据采样、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基础数据;文明办牵头组织跨部门督查组进行过程监督。两种评估结果经过加权计算形成最终成绩,既避免运动式检查的随机性,又防范数据造假的可能。2017年度通报中,5家单位因总分靠后被通报警示,反映出该市严格执行"能上能下"的考评原则。这种透明化的结果公示制度,有效强化了考评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长效机制建设助推城市品质升级
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明确要求用于文明建设提质工程,包括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优化、市民素质提升等领域。区别于临时性创建经费,这种制度化投入保障了工作的连续性。从实际效果看,该机制实施后,城市主次干道管养达标率提升12%,窗口服务满意度提高9个百分点。更为重要的是,规范化的创建标准改善了投资环境,2017年该市新增市场主体数量较政策出台前增长明显,显示出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正向联动效应。
五、动态调适机制保障政策生命力
政策实施过程中建立了动态优化机制:每季度召开责任单位联席会议,收集评估标准执行偏差;委托高校研究团队进行政策效能评估。根据2017年度总结反馈,新修订方案已增加智慧城市指标权重,强化数字化管理在考评中的比重。这种持续完善的制度设计,使创文工作从阶段性任务转变为城市治理常态化组成部分。随着机制的深入实施,市民参与渠道从传统建议箱扩展到数字化平台,形成了更具包容性的文明共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