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双创”引导基金规模扩容至20亿元
创新创业
企业融资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南海区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佛山市南海区近日出台修订后的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将引导基金总规模由10亿元增至20亿元,存续期限延长至20年。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一、引导基金的定位与核心调整
引导基金是由南海区人民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其核心宗旨在于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重点投向小微型和中小型创新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本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除了将基金总规模翻倍至20亿元,还将存续期限原则上确定为20年,这一调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匹配子基金的投资周期,避免此前可能出现的期限错配问题,保障投资项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投资方式与方向的拓展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式更加灵活多元。除了继续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外,还允许探索通过跟进投资等其他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并引导其投资方向,特别是针对区政府决定的招商引资项目,可进行重点跟进投资。这一修订使得引导基金在引导社会资本流向、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了更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子基金募资环境的优化
为促进子基金募资渠道的多元化,新办法删除了原有管理办法中“各层次、各级别的财政资金和国有成分资金出资总额占子基金出资总额的比例不超过49%”的限制性条款。这一举措将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参与子基金的顾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外资等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南海区创新创业投资领域,丰富子基金的资金来源结构,提升基金运作的市场化水平。
四、引导基金的发展历程与初步成效
南海区于2016年首次设立规模为10亿元的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旨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和并购。通过前期的运作,已成功吸引了包括粤科金融、北京和聚资本等在内的知名股权投资机构在当地设立子基金和分支机构。截至2019年上半年,一期引导基金已签署合伙协议的子基金共6支,二期引导基金拟合作子基金共10支,基金总规模已达到20亿元,投资效益逐步显现,对区域内创新创业企业的支持作用初步得到体现。
五、修订管理办法的深层考量
南海区此次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与修订,是为了主动适应股权投资市场行业的新变化和新趋势。通过优化引导基金的规模、期限、投资方式及子基金募资条件等关键要素,旨在吸引更多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企业在南海区集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当地的创业投资体系。这一举措的根本目标是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六、引导基金对区域发展的长远意义
引导基金规模的扩大和管理机制的优化,将为南海区带来多方面的积极影响。首先,更大规模的基金将能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创新创业领域,为区内企业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其次,20年的存续期限为基金的长期投资和价值发现提供了保障,有利于支持那些需要长期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再次,跟进投资等灵活投资方式的引入,将增强政府对重点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的引导能力,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最后,子基金募资环境的改善将吸引更多专业的股权投资机构入驻,提升区域创业投资的整体水平和活跃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为南海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