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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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广东-佛山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佛山近日全面启动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旨在通过资金扶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领域创新,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助力招商引资与社会治理协同发展,为平安佛山、法治佛山建设注入新动能。
一、专项资金设立背景与成效
佛山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评审已开展多年,累计资助超百个社会服务项目,发放扶持资金超千万元。这些项目聚焦企业社会工作、市民素质提升、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多个领域,以扎实服务和显著成效,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佛山社会建设创新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2017年资金安排与重点支持方向
2017年,佛山计划投入数百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建设领域创新工作资助。在项目类型上,除继续支持企业社会工作、市民素质提升、志愿者队伍建设、社会治理与创新领域党建、流动人口融合、公共服务等七大类传统优势项目外,将重点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项目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项目。此举旨在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协同的管理关怀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综治平安创建和社会治理,进一步填补相关领域服务空白。
三、申报主体范围与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社会服务提供方,包括佛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在佛山已开展活动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组织等。申报项目需符合《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申报单位自行设计具体服务内容,明确服务对象和实施路径,无明确服务对象或内容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同一单位或组织仅限申报一个项目,且申报项目须为正在运作中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需确定项目示范点,示范点应具备可操作性、创新性和推广性,能产生明显社会预期效益,在建立长效机制、填补服务空白方面发挥示范作用。项目资金预算需科学合理,重点用于服务开展、人员培训等直接服务成本,不支持购买设备、支付租金等非服务性支出。
五、资金评审与管理机制
本年度专项资金评审将重点关注项目运作规范性、服务成效、财务运营合理性及社会影响力等环节。佛山相关部门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同时,佛山将启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机制,提升使用能效,推动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可持续发展。
此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启动,是佛山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举措,将为更多优质社会服务项目提供成长土壤,助力佛山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