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招商引资

深圳探索国企混改新路径:双重目标下的市场化突围

国企改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深圳市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多元资本,率先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新机制。面对经济目标与社会责任的双重使命,当地以分类治理为抓手,推动竞争性领域国企市场化转型,同时在战略性行业保持国有资本主导地位,为全国国企改革提供实践样本。
一、国企双重属性的制度性矛盾
国有企业兼具市场主体和公共职能承担者的双重角色,这种特殊性导致其在经营中面临"诺思悖论":既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又需承担稳就业、保民生等社会责任。在深圳市能源集团的案例中,企业既要参与电力市场竞争,又要保障城市基础能源供应,两类目标常产生资源调配冲突。
二、混合所有制的协同治理优势
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形成国有资本持股51%、社会资本持股49%的股权结构。这种安排既保持国有控制力,又借助民营资本提升决策效率。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采用"国有资本+行业龙头"的混改模式,有效化解了传统国企在技术创新方面的体制惰性。
三、分类改革的差异化实施策略
深圳市将市属国企划分为三类实施改革:竞争类企业推行绝对控股混改,如深业集团引入物流行业领军企业;功能类企业保持相对控股,像水务集团保留51%国有股;公益类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地铁集团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运营商业设施。
四、市场化监管体系的创新实践
建立"管资本为主"的监管新模式,深圳市国资委对混改企业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在科技创新领域,允许试点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创新投集团通过跟投机制将核心团队利益与企业长期发展绑定。
五、全国改革示范效应的形成
2021年深圳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形成可复制的制度成果。盐田港集团通过引入外资航运公司实现股权多元化,在保持港口控制权同时提升国际航线运营能力。这种改革模式已推广至粤港澳大湾区多个临港经济区。
当前深圳正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通过搭建市场化运作平台,推动混改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既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改革路径,为新时代国企改革提供了重要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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