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新政力推协同创新 最高千万资助研发中心建设
技术研发
所属地区:广东-中山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为加快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中山市近期出台专项政策,通过财政资金精准扶持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吸引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新规明确对研发型协同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强化产业技术攻关能力,同时优化资金监管流程,确保财政投入效益最大化。
一、政策聚焦三大支持方向
中山市此次发布的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构建了“认定资助+重点建设+运营补贴”的全周期支持体系。首次通过认定的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可获得50万元启动资金,用于团队组建和基础条件建设。针对市镇两级与外部机构共建的公共服务平台,按总投资额50%比例予以配套,其中研发型机构资助上限达1000万元,服务型机构最高500万元,覆盖场地、设备、研发等核心支出。
二、差异化补助激发持续创新活力
除前期建设投入外,政策对已运营机构实施动态激励。通过验收的重点平台或非重点资助机构,可按年度实际创新支出的30%申请运营补贴,单一年度最高100万元。资金拨付采用灵活机制,30万元以下项目一次性拨付,超30万元项目分两期支付,或由第三方金融机构全程监管专户资金,确保使用合规性。
三、强化重点领域突破机制
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中山市建立“一事一议”特殊通道,由市政府专题审议支持方案。这一机制特别面向能够显著提升光电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技术水平的协同项目,通过定制化支持加速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四、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政策明确要求受资助机构定期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对于未达预期目标的平台,将按比例追回资助资金;成效突出的机构则可优先获得后续政策支持,形成“投入-评估-优化”的良性循环。中山市相关部门表示,将通过季度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财政资金切实转化为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