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立50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撬动千亿级社会资本
科技成果转化
企业融资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
广州市通过设立规模达50亿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以母子基金联动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旨在打通从实验室到产业化的"最后一公里",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金融支撑。这一举措将重点支持种子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进一步强化广州在风投创投领域的集聚效应。
一、政策背景与战略定位
在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广州市积极响应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结合本地科研资源密集但创投生态待完善的特点,推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引导基金运作模式。该基金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通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重点解决科技型企业早期融资难题,同时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二、基金架构与运作机制
基金采用三级放大模式:市级财政出资作为母基金,联合社会资本共同设立专项子基金,形成覆盖科技成果转化全周期的投资体系。具体包括四类专项基金:面向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专项子基金、聚焦孵化器企业的孵化基金、扶持早期科技项目的天使基金,以及促进国际技术转移的跨境风投基金。各级财政出资比例实行差异化安排,最高可达子基金规模的50%。
三、重点支持方向与目标
基金将优先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明确要求子基金投资本地科技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期通过五年运作,直接带动超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培育600家以上上市后备企业,推动形成"科研-转化-产业"的良性循环。特别设立跨境风投板块,要求20%以上资金用于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项目。
四、区域协同与政策创新
基金创新建立省市区间三级联动机制,允许各级引导基金共同出资且合计占比不超过40%,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同步探索"拨改投"改革,试点将部分科技专项资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注入国有企业运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配套建立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定期发布重点转化项目目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对接优质项目。
五、风险控制与监督管理
基金实行市场化遴选专业管理机构,建立绩效考核与动态调整机制。明确要求子基金存续期不超过8年,单个项目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0%。主管部门通过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投资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非科技领域,确保资金聚焦科技创新主业。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退出机制。
六、实施意义与未来展望
该基金的设立标志着广州科技创新投入机制的重大变革,通过金融手段激活沉淀的科教资源,有望缓解科技型企业"最先一公里"融资困境。下一步将重点完善配套服务链条,建设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广州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