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构建绿色发展价格体系 激活生态保护市场活力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国家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明确通过优化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节约用水、节能环保电价等领域价格政策,推动资源环境价格反映稀缺程度与生态成本,计划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机制。此举将助力污染防治,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同时为各地招商引资创造可持续发展环境。
一、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提升环境治理效能。当前,部分地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未能完全覆盖设施建设与运维成本,导致治理投入不足,影响水环境质量改善。意见提出,将逐步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使其充分反映污水处理成本并体现环境损害代价。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突出问题,探索实行分类分档收费机制,对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差异化定价,激励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近年来,部分试点城市已探索将污水处理收费与水质改善挂钩,对污染物浓度超标的企业实行加价收费,倒逼企业提升预处理水平。意见明确将推广此类做法,要求各地在2025年前全面实现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动态调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同时,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形成“收费保障运营、运营提升治理”的良性循环。
二、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推动减量化与资源化。固体废物处理领域存在收费覆盖面不足、标准偏低等问题,制约了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进程。意见明确,将全面推行固体废物处理收费制度,合理确定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实现处理成本内部化。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生产企业承担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处理成本,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针对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空白问题,意见提出推动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采取“村集体统筹、农户付费”等方式,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需求。支持地方探索“按量收费”“分类计价”等模式,对可回收物给予收费减免或补贴,引导公众和企业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同时,支持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通过价格补贴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扩大服务范围。
三、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我国水资源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问题突出,而农业、工业用水效率不高,浪费现象依然存在。意见提出,将全面推进城镇供水阶梯价格制度,拉大分档价差,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立健全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在工业领域,将严格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对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低于行业标准的数据,实行更高加价标准,推动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对节水型企业和用水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可给予用水价格优惠,激励工业节水降耗。同时,鼓励合理制定再生水价格,对再生水利用给予价格优惠,推动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当前电价政策在激励节能减排、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方面的作用有待加强,部分高耗能行业用电成本与环境损害成本不匹配。意见明确,将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实施范围,合理调整峰谷价差,引导用户错峰用电,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合理设置分档电量和价差,引导居民养成节约用电习惯。在新能源领域,探索建立绿电交易价格机制,鼓励用户购买绿色电力,通过价格信号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同时,支持储能技术发展,对储能项目实行电价优惠政策,提高电网调峰能力,继续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促进清洁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
五、坚持问题导向与机制创新,破解生态环保突出难题。意见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针对城市黑臭水体、农业农村污染、大气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设计差异化价格政策。通过“污染者付费、保护者受益”的机制设计,推动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让排污单位承担相应治理成本,同时对生态保护者、资源节约者给予合理经济激励。针对大气污染治理,意见提出对燃煤电厂、钢铁等重点行业实行环保电价政策,将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成本纳入电价构成,对未达标企业实行电价惩罚,推动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方面,鼓励地方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给予电价、水价优惠,降低处理成本。鼓励地方结合本地资源环境禀赋和发展阶段,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价格改革经验。
六、强化民生保障与社会协同,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价格政策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明确对低收入群体、困难家庭实行价格优惠或补贴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在制定价格调整方案时,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立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价格改革不会增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负担。同时,加强价格政策与财税、环保、产业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形成支持绿色发展的合力。通过价格信号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投入,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解读,提高公众对绿色价格机制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此次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创新完善,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全过程,将有效引导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有力支撑。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实施,我国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将更加健全,为建设美丽中国注入持久动力。